森林法“四新”引領林業新常態
7月1日,新修訂的森林法正式施行。新森林法在結構上作了較大調整,從7章擴展至9章,條則數從49條增長到84條。立法思路、管理措施和手段等方面也都作了較大調整,增強了權屬珍愛,強調了森林分類經營,凸起了規劃引領,強化了資源珍愛,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凸起了執法權威。新法表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措施、新體系,必將引領我國林業發展的新常態。
理念定位新。本次森林法的修改引導思想明確,就是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治保障,促進森林知足人民群眾對物質、文化、生態等多方面的美好生活必要。在第一章總則的第一條就明確指出,立法的目的是為了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珍愛、培育和合理行使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保障森林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實現人與天然協調共生。把尊重天然順應天然、生態優先珍愛優先、保育結合可持續發展、落實公益事業基礎產業定位、踐行“兩山”理念、建設生態文明作為立法原則。使林業行業定位實現歷史性變化,即由重要提供物質產品向重要為全社會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知足經濟社會生態文化等多元需求變化;由森林資源的珍愛、培育和合理行使,發揮多種功能,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必要向聚焦到踐行“兩山”理念、保障森林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實現人與天然協調共生變化。
立法思路新。新森林法立法思路著眼于“兩條主線+一個關系”!爸骶”一是:按照林地權屬,實施差異化政策。該法新增“森林權屬”章節九寨溝酒店住宿,明確森林權屬,增強產權珍愛。明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森林資源的所有權主體、使用權或承包經營權主體,理清了權利主體的權利邊界、權利實現體例和條件。新法擴大了森林、林紙箱印刷廠木與林地流轉范圍。改變了舊森林法關于“五大林種”的劃分方法,取消了禁止流轉“防護林”與“特種用途林”的限定。對林權權屬人的權益保障、糾紛解決機制進行了明確。“主線”二是:分類經營,凸起重點,寬嚴相濟。按照生態區位、經營目的,劃分而成的公益林、商品林,分別實施不同的管理政策。讓經營目的不同的兩類森林各自覺揮其主導功能,利于在團體上實現和發揮好森林的多種效能。管理的重點是國有林、公益林。“一個關系”,即處理好珍愛和發展的關系,讓綠水青山變金山銀山。新森林法規定,對生態公益林,在吻合公益林生態區位珍愛要求和不影響公益林生態功能的前提下,經科學論證,可以合理行使公益林林地資源和森林景觀資源,適度開展林下經濟、森林旅游等。對于商品林,則明確在不破壞生態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約化經營措施,合理行使森林、林紙箱印刷廠木、林地,進步商品林經濟效益。為綠水青山變化為金山銀山提供法律保障。
管理措施新。重要表現在3個“更傾向于”:更傾向于市場配置資源。為適應“放管服”要求,新森林法悉數取消了紙箱印刷廠木材運輸、紙箱印刷廠木材經營加工行政允許事項和紙箱印刷廠木材生產計劃,下放了采伐限額審批權限西安人事考試報名,縮小了采伐允許證核發范圍百度排名優化,簡化申請條件和材料,規范了特別情況下的采伐管理等。更傾向于事中事后監管。為加大監督力度,修訂后的森林法單設“監督檢查”一章,明確了林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職權,以及為履行監督檢查有權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約談等,對破壞森林資源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天然資源、林業主管部門可以依法提起訴訟,向侵權人提出損害賠償要求。更傾向于發揮當局主體作用。新森林法將制訂珍愛發展目標,并進行考核評估以及可以執行林長制、宣傳資源珍愛、組織任務植樹、建立護林組織,負責護林工作、龐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撲救和處置工作的主體確定為地方各級人民當局,有助于森林資源珍愛治理能力的進一步提拔。
體系整合新。新森林法對某一管理事項散落于相干的法規、規章、政策中的規定進行了體系性整合,更具周全性、權威性、實用性。譬如林地管理方面,即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及相干規范性文件等所涉內容進行概括、增補和集中表述,形成了占用林地總量控制、建設項目占用林地審核、一時占用林地審批、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系統。
新森林法回答了新時代林業工作在改革、發展中碰到的新課題,回應下層工作新訴求,把現行管理中一些被實踐證實行之有用的政策措施法律化。將植樹節、林紙箱印刷廠木收儲、森林保險等規定寫入森林法,將黨中間關于自然林周全珍愛的決策轉化為法律制度,將現實工作中難以操作的“恢復原狀”,用“恢復森林植被”替換。執行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制度,強化森林經營方案的地位和作用,還借鑒其他領域做法,增長約談制度等,為依法治林、依法興林奠定了頑強的法律基礎。
(作者系山東青島市園林和林業局總工程師;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作者持權屬證實與本網聯系刪除)
本文關鍵字:森林法 紙箱印刷廠木業